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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四坚持、四提升”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来源: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天长市检察院坚定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专项斗争“排头兵、先锋军”的思想理念,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8件85人,起诉9件78人。截止目前,已实现阶段性案件清零,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黑恶案件专业化办理,提升办案力量。坚持涉黑涉恶案件检察长、副检察长领办原则,抽调业务水平过硬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成立办案专班,指派会写作、能协调、懂业务的检察官助理为专职内勤,实行黑恶案件团队化办理。落实分案机制。实行检察长领办全部涉黑案件,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领办涉恶案件机制,由检察长亲自打头阵,确保案件办理有条不紊。在2019年8月-9月期间,连续受案3件28人,几个专案组齐上阵,分头办理,案件均在1个月内审查起诉,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既狠狠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坚持黑恶案件零退查办理,提升办案效率。建立涉黑涉恶办案流程进度公开,检察长、副检察长督办等制度,明确办结节点,倒排案件工期;充分运用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机制,高效解决案件中存在的难点和争议点,实现了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有力地提升了办案效率,做到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零退查”。在娄某某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办理中,全案卷册达144册,审查报告537页,专案组仅用20天便完成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指控的犯罪事实被法院全部采纳,成为全省涉黑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坚持黑恶案件主导化办理,提升办案效果。通过主动介入和邀请介入等方式,将提前介入机制应用于每一件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着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适用,如办理的孔某某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取得了全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良好法律效果。认真执行“两个一律”“三长签字背书”“一案三查”等六项制度,坚持把依法严惩与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同步推进,审查起诉“保护伞”案件2件2人。成立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产整治“一案一专班”,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财产3000余万元,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依法全部随案移送法院。

坚持延伸检察法律职能,提升监督成果。组织干警深入基层镇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摸排相关犯罪线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设置大型宣传牌,印制全新宣传手册,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深化典型案例宣传报道,娄某某等人涉黑案被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作专题报道,“两微一端”发布涉黑涉恶案件信息60余条。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建立黑恶势力犯罪个案问题分析制度,深入查摆案发原因及存在的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和意见3份,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来源:天长市检察院 吕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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