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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长市第四届“千秋英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来源:

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滁州高新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天长市第四届“千秋英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一线优秀领军人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现从事行政工作的科级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拟表彰10人左右。活动实行限额推荐,相关单位依照指标推荐上报,多推无效,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社会形象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并在近5年内(不含评审当年)于天长工作期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承担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和实践价值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位,下同)。

(二)在社会科学领域承担省级及以上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解决了天长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获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课题主要完成人。

(三)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四等奖及以上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四)获得重大发明专利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五)在城乡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六)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工作成绩显著,创作、编导的文艺作品、新闻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在体育运动等工作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声誉者。

(七)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者。

(八)长期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医疗水平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声誉者。

(九)在职业技能操作中,技术高超、技艺精湛,获得省级及以上有影响力的岗位技能竞赛大奖,在本职业(工种)技术革新改造中,总结出先进操作技能、方法,或者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技能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十)在发展农村经济,推广使用农业技术成果和促进农业产业化中,引领带动农民共同致富,为美丽乡村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农村致富带头人。

(十一)社会工作能力在行业内有良好影响,得到广泛赞誉,并在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矫正帮教、应急处理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者。

(十二)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其他领域为天长创造出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者。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委才办)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一)宣传发动。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评选工作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评选条件、办法和程序。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登陆天长先锋网(http://www.tcxfw.gov.cn/)下载打印本通知。

(二)推荐申报。人选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归口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推荐申报工作,各镇(街道)党(工)委、滁州高新区党工委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推荐申报工作。个人自荐的,由市人才办将自荐材料移交至相关单位参加评选。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对参选对象进行初审。初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好中选优、德才兼备、贡献突出、注重一线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人选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确定的初选候选人排序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市人才办。

(三)资格审查。市委人才办对推荐上报的参选对象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作为正式人选提交千秋英才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获奖建议人选名单。

(五)考察公示。市委人才办将获奖建议人选名单分别征求市纪委监委、信访局、公安局、卫健委等单位意见,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人选进行考察。对通过考察的获奖建议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核实,核实结果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裁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结果,研究确定表彰人选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六)表彰奖励。市委、市政府对“千秋英才奖”获奖者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组织对获奖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市委人才办视情组织获奖者参加交流研修、健康体检、休假联谊等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媒体,认真做好评选表彰活动的宣传工作,为评选表彰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真正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一线人才推选出来。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因把关不严导致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精心组织,抓紧报送。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评选表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8月5日前将选拔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候选人推荐排序名单各一份以及候选人提交的《天长市千秋英才奖申报表》(见附件2)、业绩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2份(以A4纸双面打印),一并报送至市委人才办,同时提交候选人二寸免冠照片的电子版和《天长市千秋英才奖申报表》的电子版,电子文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逾期不再受理。候选人的《天长市千秋英才奖申报表》和其他证明材料需合并装订报送,材料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联系人:刘沛然

联系电话:7770826

地址:天长市商务中心8楼829室

电子邮箱:tcsrcb@163.com

附件:

1、天长市千秋英才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天长市千秋英才奖申报表

天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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