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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长市2020年引才资助申报审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滁州高新区:

根据《中共天长市委 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长市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天发〔2020〕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天长市引才奖补申报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来天长创业、参加实践活动和企业引进、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引进青年人才项目。主要包括对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对青年人才的购房补贴和人才特殊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着重引进理工科、经营管理类人才,引进前需达到《天长市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暂行)》所列E、F两类层次之一,或相当层次人才。

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从市外引进,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③引进人才每年在天长居住、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④人才引进后作用发挥明显,工作业绩良好。

(责任单位:天长市科技局)

(二)引进实用型人才项目。主要包括对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对部分层次实用人才的购房补贴和人才特殊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帮助企业研发新产品或携带发明专利、荣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或帮助企业开展先进设备运用维护、老旧设备改造升级、生产工艺改进改造,具有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

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从市外引进,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职引进人才。

③引进人才每年在天长居住、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责任单位:天长市人社局)

(三)引进海外人才项目。主要包括对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对海外人才的购房补贴和人才特殊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国家教育部认定)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曾任)中级职务的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从市外引进,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③引进人才每年在天长居住、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④人才引进后作用发挥明显,工作业绩良好。

(责任单位:天长市科技局)

(四)创业人才项目。主要包括对在天长创业人才的购房补贴和人才特殊津贴。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引进前需达到《天长市人才激励若干政策(暂行)》所列E、F两类层次之一,或相当层次人才。

②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首次来天长创(领)办企业(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且占股不低于20%)的高层次人才。

③引进人才每年在天长居住、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④人才引进后作用发挥明显,工作业绩良好。

(责任单位:天长市科技局)

(五)企业培养人才项目。主要包括对企业在职培养各类人才实行经费补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获得学历提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截止日期在2021年6月1日以后的企业在职人才。

③人才在企业作用发挥明显,工作业绩良好。

(责任单位:天长市经信局)

(六)鼓励高校人才实践项目。主要包括给予企业或研究院等机构补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高等院校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②在天长实践活动周期不低于1个月,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10天。

(责任单位:天长市科技局)

三、申报材料

(一)引进青年人才、实用型人才、海外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清单。①天长市引才资助申报书;②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③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注明引进人才在天长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天长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等信息);④引进人才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的证明材料及引进前人事关系证明材料;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在海外取得学位,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复印件);⑥引进人才层次类型证明材料;⑦人才购房合同复印件(申请购房补贴者提供,需在天长工作已满一年);⑧近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和个人所得税、社保缴纳情况(申报对用人单位引才补贴的还需提供人才薪酬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社保缴纳情况);⑨引进人才工作业绩证明材料;⑩有关情况说明及其它材料。

(二)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清单。①天长市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②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证书;④工商股权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股权比例证明、验资报告、公司章程;⑤人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人才层次类型证明材料(如在海外取得学位,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复印件);⑥人才购房合同复印件(申请购房补贴者提供,需在天长工作已满一年);⑦人才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⑧2020年企业及个人纳税情况、缴纳社保情况;⑨2020年企业财务表、易损表、现金流量表;⑩有关情况说明及其它材料。

(三)企业培养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清单。①天长市企业培养人才补助申报书;②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③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须注明人才在天长工作起止时间、每年在滁工作时间、到岗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给人才的薪酬等信息);④提升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在海外取得学位,应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书复印件);⑤学费缴纳发票复印件;⑥近6个月工资流水和个人所得税、社保缴纳情况;⑦人才工作业绩证明材料;⑧有关情况说明及其它材料。

(四)鼓励高校人才实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①天长市鼓励高校人才实践补助申报书;②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③研究实践机构出具实践活动证明(证明中须注明人才在天长实践起止时间、每年在天长实践时长、到岗时间、实践机构是否支付给人才薪酬等信息);④高等院校出具同意人才实践活动证明(证明中须注明人才在天长实践起止时间、每年在天长实践时长、到岗时间、实践机构是否支付给人才薪酬等信息);⑤往来车票、食宿等依据;⑥有关情况说明及其它材料。

(五)装订要求。申报材料需按以上顺序用白色铜版纸胶装成册,并附目录,标明页码,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材料。材料如为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由人才所在单位组织填写申报书,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25日按项目类别报送至各项目责任单位联系人处。各责任单位进行审核、材料真实性把关后报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科技局:市政府大楼731室;联系人:贡玉楼;电话:7770741。

人社局:市政府大楼427室;联系人:潘腾飞;电话:7770427。

经信局:市政府大楼720室;联系人:盛宏民;电话:7770718。

(二)审查把关。各责任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对情况不清楚的,要现场核查。申报材料审核后,提出拟资助奖励金额,并在单位官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市人才办复核。

(三)终审报批。市人才办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评审,审核确定资助或奖励对象,并在天长先锋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报批研究后,通知入选结果,并兑现有关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动员。明确专人负责,公布咨询电话,接受业务咨询。

(二)各地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除取消申报资格,追回相关政策待遇外,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把关不严、问题较多的,将进行约谈或通报处理。

(三)各责任单位请于5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天长市人才办。联系电话:7770826;联系人:刘沛然;地址:天长市炳辉中路1号市政府大楼8楼826室。

附件1:天长市人才资助申报书

附件2:天长市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

附件3:天长市企业培养人才资助申报书

附件4:天长市高校人才实践资助申报书

天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          /UploadFiles/ch14/2021/5/202105170928142365.doc

    附件2          /UploadFiles/ch14/2021/5/202105170928274070.doc

附件3          /UploadFiles/ch14/2021/5/202105170928386213.doc

附件4          /UploadFiles/ch14/2021/5/2021051709284817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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