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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村召开村“两委”换届工作启动会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来源:光华村

2021年10月13日,光华村召开村“两委”换届工作启动会。光华村任保贵同志主持召开光华村党总支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等换届纪律精神。并且在会议上通过光华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我村“两委”换届工作从2021年10月13日开始至12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先进行党总支委员会换届,从10月13日开始,11月15日前结束(拟定于11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从11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前基本结束;12月25日前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等村级配套组织换届工作;12月30日前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后续工作。

二、选配要求

(一)职数设置

按照3000人以下的,“两委”职数一般不超过5人;3000至5000人的,一般7人以内;5000人以上的,一般不超过7人,最多不超过9人。

我村人口数为3198人,根据职数设置相关文件规定,我村两委职数为7人;其中总支委员会5人,村委会6人,交叉任职4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

(二)结构比例。村“两委”提名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6年9月以后出生),村“两委”成员以36—55周岁为主体,至少有1名35周岁(1986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成员,新进班子的以45周岁(1976年9月以后出生)为上限,继续留任的以55周岁为上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1名女性成员。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以及新进班子成员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新进班子成员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村“两委”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要进一步提高;村党总支设纪检委员。

(三)突出人选标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上当“两面人”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近3年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3)非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4)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参与邪教组织人员,以及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5)存在“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且未受处理的,存在严重违法用地、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参与串联聚集、缠访闹访,以非法手段煽动和组织群众集体上访、干扰社会稳定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当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7)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8)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相应职责的。(10)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三、纪律要求

(一)大力加强换届纪律教育。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换届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换届纪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做到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

(二)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配合镇纪委和综治、公安、信访等单位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从严处理企图扰乱选举秩序的“村霸”和宗族、宗教、宗派恶势力,坚决打击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分子,摸清有意参选或干扰选举的涉黑涉恶人员、劣迹人员,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环境。

(三)加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重大事件、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稳妥处置。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及时办理,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决予以查处;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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